为更好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,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工作部署,完善监督约束机制,中铁四局江苏投资公司在PPP项目管理中通过多项举措把廉洁从业的规定转化为行为规范。
公司党委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,围绕公司新中标的两个PPP项目,采取多种措施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,提高全员廉洁奉公责任意识。一是按照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央八项规定》和局“十条规定”的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PPP项目实际制定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细则;二是公司纪委在廉政监督实施过程中,从招投标到合同签订再到组建项目公司,分批次分环节的与项目实施全体参与者进行廉政谈话,要求做到“五不准”“三不做”,即不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行贿受贿、不准公款大吃大喝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捞取个人利益、不准介绍亲属朋友参与工程建设、不准借投标之名出入高档场所高消费;不做有损于企业利益的事、不做有损于企业形象的事、不做违背廉政实施细则的事。三是公司党委与项目参与人员全体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和责任书,帮助其约束个人行为,增强自身廉洁自律意识,筑牢思想防线,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。